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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纳米新成果亮相国家“十二五”科技成就展

来源: 未知  2016-05-27 南京视野网

  6月1日,备受瞩目的国家“十二五”科技创新成就展即将在北京展览馆拉开帷幕。作为苏州工业园区“一号产业”的纳米技术产业,其产业新成果及广大纳米科技工作者新风采将成为本次展览的重要内容。

 

国家“十二五”科技创新成就展由科学和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总装备部牵头,会同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协、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共同主办,旨在全面总结和展示宣传我国“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期间科技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它以“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引领未来”为主题,集中呈现“十二五”期间国家在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农业和民生科技等方面取得的重大科技成就,突出科技创新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

据悉,国家“十二五”科技创新成就展从2016年6月1日开始,到6月7日结束。全国共有11个省市区参加,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产业作为苏南自主创新展区重要组成部分参展,参展面积占比江苏省展区面积50%。江苏省纳米技术产业创新中心将携12项纳米高新技术与产品参展,主要聚焦纳米新材料、微纳制造、能源与清洁技术等领域,其中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氮化镓产业链和纳米触控屏将作为全馆亮点展示。

据介绍,苏州工业园区在纳米技术应用产业发展实践中大胆探索尝试,创造性地提出了“产业生态圈”发展模式,以政府主导、国资推动、市场运作、产业互动的机制,全力推动以纳米技术为纽带的领先技术、创新产品、高端人才、产业资本、支撑平台和创业载体6大产业要素集聚,形成聚合效应,得到广泛认可。园区曾先后被授予“国家纳米技术国际创新园”、“国家纳米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苏州纳米技术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国家级纳米技术创新基地等殊荣,奠定了园区纳米技术产业的国家队地位,纳入国家纳米技术创新体系。

经过多年发展,苏州工业园区已成为全球八大纳米技术产业集聚区之一,初步成为纳米技术领域国际知名、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人才、技术和产业高地,并逐步成为引领全球纳米技术创新的策源地。截止2015年,累计引进、孵化纳米技术及相关应用企业352家,就业人数达到2.21万人,各类领军人才团队230个,其中国家千人计划69人,全年总产值281.3亿元,14家企业成功上市;集聚中科院纳米所、电子所、兰化所、药物所、牛津大学苏研院、苏大纳米学院等在内的各类研究机构30多家;建有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纳米加工与测试平台、MEMS中试平台等从创新研发到工程化覆盖全产业链的公共支撑平台;出台了促进纳米产业创新与产业化、氮化镓、MEMS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建设了国家纳米大学科技园、苏州纳米城等创新载体,形成了良好的纳米产业发展生态体系。

2015年9月,江苏省纳米技术产业创新中心正式成立,旨在贯彻省、市关于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创新驱动的战略部署,集聚全球纳米技术创新资源,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关键技术突破,全省范围内统筹纳米技术产业资源,营造产业生态系统,推动纳米技术产业跨越发展。

此次国家“十二五”科技创新成就展,江苏省纳米技术产业创新中心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参加,让江苏省具有重大影响的纳米产业科技成果集中亮相,对促进苏州工业园区纳米产业的技术创新和进一步提升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延伸阅读:

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创新与产业化相关政策

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项目的纳米技术人才,带创业项目落户园区工作的,给予100万元安家补贴;对于入选“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及“青年千人计划”的,按上述标准的50%给予补贴。在落实人才补贴的同时,对上述人才在项目申报及产业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对于纳米技术领域的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获得者,带创业项目落户园区工作的,可给予80万元安家补贴,并在项目申报及产业化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经认定的纳米技术企业中新引进的纳米技术人才,享受《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意见》和《关于实施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双百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安家补贴、租房补贴、优租房申请、子女教育补贴、培训发展和出入境、薪酬补贴等方面的政策。

对通过在园区的工作单位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创新创业人才,可参照园区科技领军人才享受100万元安家补贴。

对通过在园区的工作单位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创新创业人才,一次性给予150万元配套补贴。

苏州工业园区微纳电子机械系统产业相关政策

经认定的 MEMS 产品可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导入补贴:

1.使用金、铂金、钯、钌、银、铟、铯等贵金属的 MEMS 产品,或流片特征尺寸小于10微米(含10微米)的MEMS产品,补贴比例最高为50%,单家MEMS 企业补贴总额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2.流片特征尺寸大于10微米的MEMS产品,补贴比例最高为40%,单家MEMS 企业补贴总额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3.中试平台进行MEMS新产品中试工艺能力开发,经论证可按最高30%比例给予研发补贴,单个产品研发补贴不超过30万元,每个中试平台每年累积享受的补贴金额不超过120万元。

4.鼓励具有技术领先性、产业带动性和广阔市场前景的重大MEMS项目落户园区,经评估,优先按《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工程的实施意见》给予支持。

苏州工业园区氮化镓产业相关政策

氮化镓企业可享受以下政策支持:

1.凡使用园区内企业生产的氮化镓自支撑衬底、氮化镓同质外延片、6英寸及以上电子器件用外延片等氮化镓材料进行氮化镓器件研发生产的,经审核后给予企业研发补贴,补贴额不超过材料费用的30%;

2.鼓励氮化镓企业使用园区公共技术平台进行产品的加工、测试与分析,经审核后给予50%的费用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3.鼓励区内下游应用企业使用园区氮化镓企业生产的器件,择优给予应用示范研发补贴;

4.鼓励具有技术领先性、产业带动性和广阔市场前景的重大氮化镓项目落户园区,经评估,优先按《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工程的实施意见》给予支持。

苏州工业园区重大领军团队项目扶持政策

根据项目情况,每年评选出不超过当年立项数10%的具有战略性意义的,有产业带动性、技术领先性和广阔市场前景的重大领军团队项目,可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一)创业启动资金:根据项目情况,给予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启动资金支持,最高可达500万元;

(二)创业股权投资:根据项目需要,经评估,园区领军创业投资基金等可给予股权投资支持,不受金额限制;

(三)项目贷款贴息:给予项目提供初创期三年内按照银行基准利率计算的贷款利息补贴;

(四)研发用房补贴: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启动场所,原则上三年内免收租金;

(五)享受创业领军人才项目中的其他不重复政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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